市住建局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把加强物业行业管理、集中解决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全局工作重点来抓,结合“红色物业”品牌创建及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加大物业服务监管力度,全面规范物业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平凉市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围绕消防、电梯、电气、建筑安全、高空抛物、监控防范、飞线充电、装饰装修管理等方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集中整治一批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快速调查处理机制,切实做好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的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供热、燃气、停车、收费等方面信访投诉8856件,现场督促整改问题1635件,物业领域信访投诉同比下降65%,有效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制定印发《平凉市创建“红色物业”工作实施意见》《平凉市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实施方案》,按照党建引领好、班子队伍好、党建联建好、服务质量好、监督管理好、民主评价好的“六好”标准,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提升“红色物业”覆盖率,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构建形成党建引领、权责清晰、多方联动、群众满意的物业管理服务格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4.3%,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坚持共建共享,强化业主自治。积极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健全“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工作体系,完善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街道社区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推行“1+3+N”物业管理模式,实施“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依法开展物业企业选聘解聘工作,有效监督物业企业服务管理,形成“居民提意见、物业提服务”的良性循环,努力开创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全市31.6%的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撰稿:魏 征 编辑:何 龙 审核: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