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实施意见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平凉市创建“红色物业”工作实施意见》《平凉市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实施方案》,明确了“红色物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步骤。
《意见》提出要扩大党组织在物业服务领域的覆盖面,全面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与社区党组织等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形式建立党组织,年内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要达到100%。要健全县(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物业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引导推动各类治理主体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服务,强化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和社区治理水平。要加强“红色物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三诚五有”(诚实守法、诚信经营、诚心服务,有队伍、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保障)标准,突出“红色物业”的内容,通过设置“红色物业”议事厅、“红色物业”服务公示栏、“红色物业”标志、“红色管家”元素和“红色物业”服务场景宣传栏等,体现物业服务企业红色文化。
《意见》就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精心谋划、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积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逐步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
撰稿:魏 征 编辑:何 龙 审核:杨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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