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论证会召开
9月12日,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平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讨论稿)》合法性审查论证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新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就《平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讨论稿)》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制定依据、部分重要条款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市直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就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特许经营、安全生产等提出意见建议。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开发企业以及物业公司结合日常管理,就供热服务、信访投诉、高层换热设施运行费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咨询专家依据上位法规定,就管理措施、热费收缴、法律责任等提出意见建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要求,逐条逐款进行了论证研讨,提出修改意见40余条。
会议强调,《平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制定,为促进平凉市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供热用热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市住建局要全面梳理各参会代表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合理采纳,做好修改完善工作。市司法局要遵循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全市实际,加快完成审查修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出高质量、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规范供热服务和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真正有效发挥法律保障作用。
撰稿:吕广辉 编辑:何 龙 审核:杨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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