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15年10月启动了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黑臭水体4条,分别是南干渠、甘沟河、纸坊沟、水桥沟,地点均属于中心城区。2016年-2017年市、区财政投入黑臭水体整治资金1808.38万元,完成了4处黑臭水体整治,达到了初见成效标准。2018-2020年,市、区抢抓全国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机遇,实施六大类23项工程,对中心城区水环境污染源进行了彻底的整治,在国家、省厅和张掖市多次检查和监测中均达到了消除黑臭标准,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示范城市项目建设,4条黑臭水体达到了长制久清的效果。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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