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加强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23〕28号)等要求,平凉市住建局对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止正在施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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