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平凉工业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同意组建平凉市工程系列建设工程、林业(农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批复》(平人社函〔2024〕81号),今年开始,平凉市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建人〔2024〕246号)精神和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4〕190号)要求,为进一步靠实各级审核责任,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99号)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市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二、申报审核
(一)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9月11日0时开始,10月20日24时截止;用人单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向市级联审推荐截至时间为11月10日。
评委会审核评审及测试答辩工作拟定于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市住建局官网);
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二)个人申报
10月20日前,申报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职称评审”链接进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审核部门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学历专业和材料
申报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申报人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岗位确定职称申报专业,所学专业须对口或相近、相似。专业明显不对口的按破格申报。
建筑学只限在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
学历信息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同时准备好毕业证及上传佐证资料原件以备核查。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申报人须在岗从事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从业人员须同时上传从业资格证书。
(三)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考核结果文件、年度考核情况表等)上传到“年度考核情况”模块。
实行考核制度的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须将考核方案和近5年的考核结果文件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备案(审核原件,留存扫描件)。
(四)业绩成果
1.论文论著材料。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且发表在工程建设、科学技术类专业期刊。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2.课题(项目)材料。提供材料须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及批复文件、合同、负责人任命文件、涉及项目资金的文件、验收(结题)报告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材料过多的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等关键信息资料。
3.其它业绩材料。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将参加工程项目作为业绩条件的,请上传项目技术资料的关键信息(页),能准确反映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规模和本人的工作岗位等。工程规模参照住建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上传的技术资料关键信息(页)须能证明本人参与具体工程,如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合同书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方案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或监理工作总结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说明、造价汇总)等;质量安全监督委派书、质量安全过程监督相关资料、监督报告等;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合同书和检测报告等;以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参与工程项目的主要时间节点等技术资料。
4.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或税务证明等材料。
(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或岗位登记表);企业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不需提供低一级职称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申报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职改办)、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实行职称申报、推荐全程承诺,申报人、用人单位需按规定签订承诺责任书。职称申报人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备性、齐全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对申报推荐材料弄虚作假经核查属实的,不予通过,并取消申报资格。
(二)靠实各级审核责任。申报人的各项申报材料按层级进行审核,要客观全面地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职改办)、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县级审核通过人员提交到市级后,由市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资格联审,重点审核申报资格、业绩条件和业绩成果的合规性、合理性、专业性。如发现申报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提出反馈修改意见后退回进行补充,随后发起第二次联审,原则上市级联审不超过2次。申报人在审核阶段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当前申报材料。因个人原因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实行纸质申报材料抽查。用人单位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并将原始申报材料留存。市级部门和评委会有权抽取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需复核原始材料的,由各主管单位、各县(市、区)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并按要求统一报送,不得由申报人员个人报送。
(四)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职改办)、行业主管部门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初审推荐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如发现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行为的,要直接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对用人单位作风不实、工作不细、履行工作责任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包庇纵容申报人弄虚作假,甚至将本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时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市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要全程接受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和群众的监督。
市住建局业务咨询电话:0933-8220523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