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5-07-0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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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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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7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住建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市住建局党组立即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次,整改工作专班推进会议4次,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程(试行)》等内容。局党组召开五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结合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多次与整改进展滞后的科室(单位)负责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谈话,详细了解整改推进过程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协调解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在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要论述方面。修定《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市住建局党组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旁听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专题学习会议6次、研讨交流18人(次)、巡学旁听1次,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质效全面提升;局机关党委每月定期下发《党建工作提醒单》,对各支部需侧重学习的内容、学习方式、交流研讨等及时提出指导建议并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帮助各党支部规范学习活动。

2.在扎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启动为期三个月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通过下发督办件、实地督办,向县(市、区)主要领导交办等形式,反复督促各县(市、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814栋(严重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93栋、一般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354栋、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290栋、一般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77栋)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落实“一企一议”服务机制,2024年培育甘肃澳厦建设有限公司等9户建筑施工企业入库纳统;全力培育一级资质企业,成立市绿色建材产业链工作专班,支持甘肃中硕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0户建筑施工企业晋升二级资质。实施55个绿色建材项目,开复工29个项目,完成投资13.1亿元。甘肃中陶、融硕建材公司2户企业顺利入规,全市规上建材企业动态值达到46户,其中,甘肃腾金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被认定为甘肃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全市绿色建材产值达到40.03亿元。按照建材产值每年50%的增速,2026年可达到绿色建材产业产值80亿元的目标。三是主动外出开展招商活动,2024年4个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平凉海螺水泥公司等18户建材企业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泾川中盛建材、华亭龙凯华新公司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个“三化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完成投资0.72亿元,引导新世纪与建研建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学研对接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提高科技研发水平。

3.在指导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方面。一是加快补齐城市(县城)集中供热短板。抢抓国省政策机遇,争取项目资金和企业出资2.28亿元,攻坚开展“冬病夏治”,更新改造112个居民小区红线内供热管道,其中供热企业自筹资金改造31个,属地政府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改造81个,整改率68%,剩余53个小区2025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及时修订完善《平凉市城市(县城)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督促崆峒区制定出台《平凉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明确各县(市、区)属地监管职责,规范供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热用户、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县城)集中供热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供热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即受即办”机制,对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回应、限时解决,对网站留言跟进督办、动态清零。2024—2025供热季,全市共开展“访民问暖”43340户,实地解决问题25459件;核查办理省市交办、网站留言、值班电话等信访投诉4933件,信访投诉较上个供热季的15415件下降68%。二是加快改造城市老旧供水管网。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三供”问题整改及老旧管网改造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问题,分县细化措施,坚持以项目谋划实施靠实整改。全力推进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巡察反馈整改以来,全市完成使用30年以上及材质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21.93公里,其中,崆峒区6.5公里,华亭市9.95公里,灵台县1公里,崇信县1.88公里,静宁县2.6公里。灵台县、崇信县实现老旧管网改造清零,全市城市(县城)老旧管道改造率提升至52.1%,超额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三是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完善城市(县城)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体系,各县(市、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市政道路和街巷改造、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18个项目建设,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2.38公里、占省住建厅下达年度任务25.41公里的127%。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工作的通知》,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平台”按月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进行调度,2024年7县(市、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共处理生活污水4082万立方米,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4年,各县(市、区)筹资350万元,对12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渗滤膜、在线检测仪和电子器件等设备进行维护改造,提升了污水处理站运行效能。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以建制镇和沿河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和实现达标排放为重点,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多渠道筹集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项目建设资金,2024年各县(市、区)共筹集资金3000余万元,完成了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1公里,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了污水收集能力。

4.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一是制定印发《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2024年工作方案》《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公共场所、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指引》《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统筹协调机制和制度标准体系。二是持续加大中心城区居住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四分类收集设施配建,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突出基层治理,累计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志愿服务活动80余场次。截至2024年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06%、资源化利用率85.8%,均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深入实施全域生活垃圾闭环处理,东部5县(市、区)生活垃圾稳定转运至崆峒区焚烧处置,其中,崆峒区、华亭市转运焚烧比例达到100%,庄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1月建成运行、并网发电,协同处置庄浪县、静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达900吨/日,2024年全市共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约21.52万吨。四是全市农村清理清运生活垃圾13万吨,整治、拆除违法违规、临时乱搭乱建建筑和残垣断壁16.5万平方米,整改省级航拍反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272处,其中三边一部和道路交通沿线重点区域720处。全市农村地区配备垃圾斗(箱、桶)9.3万个、小型清扫保洁车辆3072台、钩臂式压缩式等大中型垃圾收集转运车288辆。

5.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方面。一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健全市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1+10”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一反三和通报制度,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不断加强全市城市(县城)市政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防涝等设施监管,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二是指导督促防范化解城镇燃气安全隐患。督促各县(市、区)燃气工作专班及市级燃气专班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80户餐饮企业后厨存在报警器安装不规范、连接软管老化、操作间使用“双气源”等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全面完成。三是扎实推进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在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公示牌》,定期对在建项目监管清单按照基坑开挖、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室外配套等施工进度进行动态更新,对涉及土方开挖、回填外运等项目实施重点监管,确定县、科级干部落实网格划片包抓措施,对每个在建项目片区、工程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监管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到人、驻点包抓到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流程、全周期监督指导在建项目落实各项扬尘污染管控措施。2024年,召开扬尘污染防治警示约谈会议3次,联合市、区住建、城管部门开展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41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584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开展节前专项检查3次,对市环委办交办反馈的184条扬尘污染防治问题和12起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市级督办销号和立案查处。

6.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1次。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年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7.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方面。市住建局党组制定《市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清单》,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制定《监督责任清单》,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履行具体工作的责任人、任务图、时间表,加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市直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举措,与县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按照会前会商、会中研判、会后反馈的监督机制,反馈以来,审核“三重一大”事项26项。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调度推进,聚焦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调控、保交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资质审批等重点领域,对照各级反馈交办、群众信访反映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督促市住建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督办清单”,做到“清单化”明责、“菜单式”推进。坚持把开门整治贯穿始终,在住建领域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公布现场受理地址,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整治工作贴民心、接地气、显实效。

8.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等党内法规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局属5个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80次,进行专题党课辅导21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0次。二是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程序,按照“先支部书记、后支部委员、再普通党员”的顺序,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一开展”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前扎实做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对照检查发言起草和审核把关等会前准备事宜,高质量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会议制度,督促各支部确定专人负责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等各类会议的组织流程、会议内容、参加范围、议事决策权限等,区分不同会议分别做好会议记录,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支部各项工作。

9.在严格规范党支部换届方面。组织在职和退休党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遵守党支部换届工作政策性、法律性的具体要求,明确支委会换届工作程序和各环节应注意的事项,完善细化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图、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议程等,确保选举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对无故不参加党内生活的个别退休党员提出批评。

10.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紧盯年轻干部、“三方面”干部能力短板、知识弱项和经验盲区,结合实施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材产业链、工程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广泛开展集中培训、辅导讲座等符合时代要求和行业实际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年轻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持续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提升能力素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分析干部日常表现、专业能力素质、人岗相适等方面情况,结合单位“三定”规定修订、科室职能调整及科级干部配备空缺情况,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积极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开展挂职锻炼,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全面改善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在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方面。崆峒区政府拟实施“智慧城市大脑”项目,计划将符合条件的相关数字化管理平台全部纳入“智慧城市大脑”,进行统筹建设,崆峒区城市管理局不在单独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目前崆峒区正在进行项目建设方案论证。崇信县住建局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资质公司编制《崇信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施方案》,同时积极汇报政府衔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住建局党组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实抓细后续整改、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必须答好的“政治考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续巩固和深化闭环管理、动态销号、成果转化责任体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照巡察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有计划、分阶段持续推进,强化督查评估,确保整改成效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根本保障,举一反三、以小见大,认真总结整改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3—8228178;

电子邮箱:plszfhcxj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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