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

  • 时间:2025-01-1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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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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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目标,细化举措、攻坚克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成效。按照《平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市住建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予以公开。

一、住建领域生态环保职责履职情况

一是坚决扛牢生态环保职责。坚持从“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3次召开扬尘污染防治警示约谈会议,先后5次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督导检查,压紧压实责任,凝聚攻坚合力,全力推进行业生态环保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4年平凉中心城区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强化污水垃圾、扬尘治理、道路开挖、城市环卫4个工作专班力量,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是高质高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围绕探索黄土高原河谷地区防洪排涝系统治理、西北水资源缺乏地区雨水资源化利用、黄土高原小流域水生态修复3种示范模式,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06个、完工74个,建成16个重点排水分区,打造46个典型示范项目,中心城区海绵达标面积达到65%,可透水地面比例达到48%,年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达到25万吨,绩效评价列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西北地区第1位,平凉市连续2年入选“中国海绵城市”典范,崆峒区入选2024年度“中国美丽城市”典范,7个海绵化改造项目入选2024年度中国“全域海绵”项目典范。

三是巩固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生态功能,持续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新建改造城市公园16个,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0.14公顷、口袋公园9个。强化日常监管和养护维护,全市补植乔木1.14万棵、灌木5.65万平方米,修剪乔木8.14万棵,修剪整理绿地545.39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病虫害防治面积515.95万平方米。在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布设、摆放各类花卉32.66万盆,栽植各类草花、灌木36.05万株,设置花箱、花架、花钵共616个,着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绿地公共服务功能。

四是加力实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实施崆峒区老旧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和天门塬供水压力优化调控、华亭市城区供水保障和燃气供水供热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崇信县城镇节水提质、静宁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6个,崆峒区完成柳湖村、仁和汽配城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建设,定北路(东西大街-崆峒大道)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完成市政供水管道改造,全市完成城市(县城)老旧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16.53公里,7县(市、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均稳定控制在9%以下。

五是从严从实管控扬尘污染。按照“强监管、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城区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实行划片包抓、网格管理,按周督查调度跟踪落实管控措施。市、县两级住建、城管部门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224次,巡查检查在建项目1310次(项)、责令整改1334起,立案查处扬尘违法违规案件178起,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辆1719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379起、违规烧烤经营案件238起、“四烧”问题违法违规行为167起,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方位洒水、机械化洗扫、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巡回式收集”的环卫作业模式,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91%以上。

六是持续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实施,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2.38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27%。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改造工程,已完成提级论证和可研批复、正在实施清表工程;静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提升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正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全市7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4081.7万立方米,测算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崆峒区达到71.64%、华亭市70.31%,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新建中水回用管网9.5公里,全市中水回用量463.38万立方米,中水回用率11.35%、较去年提升1.31个百分点,其中崆峒区达到21.69%、较去年提升4.32个百分点。新增建制镇建成区污水管网41公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5座、提标改造8座、设备更新升级12座,新建、改建乡镇垃圾中转站3座。全市“一网覆盖、两点支撑、八环补齐、三化转型”的全域生活垃圾闭环处理体系基本构建,庄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运行,东部5县(市、区)生活垃圾稳定转运至崆峒区焚烧处置,全年共焚烧处置生活垃圾21.52万吨,测算垃圾焚烧处置比例达到80%以上。持续健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平凉海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09%、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8%。

二、牵头负责的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是加快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细化制定《平凉市住建领域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台账》,专人包抓盯办,逐项销号落实。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市住建局牵头督导的1项问题,即“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甘肃一些地方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部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整改,已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2.38公里、建制镇建成区污水管网41公里,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5座、提标改造8座、设备更新升级12座,新建、改建乡镇垃圾中转站3座;配合督导的3项问题正在加快推进,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是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和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群众信访举报涉及市住建局牵头复查复核2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和现场复核,按期报送复查复核报告;西北督察局移交涉及市住建局牵头复核的线索问题1项,即“平凉市甘肃水投天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停运部分设备,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完成整改,2024年6月28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复核并报送复查复核报告。2024年省级航拍反馈的7138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11月25日,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印发《全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采取阶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相结合方式开展为期6个月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县(市、区)从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理各环节全流程开展排查整治,严查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市共排查建筑工地70处,发现并整改问题23处,清理存量建筑垃圾490吨,查处违规运输案件10起。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全市工作大局,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污水垃圾、扬尘治理、道路开挖、城市环卫等重点领域,聚焦短板弱项,回应群众关切,加压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规范生活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始终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红线,全力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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