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贡献力量。
(一)坚持及时主动公开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围绕项目建设、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以及征地拆迁等民生信息,聚焦城市更新行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予以公开。2021年度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48条,法规政策9条,通知公告23篇,转发新闻资讯18条,公开政策解读16条、局发文件13个、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及依据5个、建议提案19篇,人事信息5条,预决算公开15条。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完善《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动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运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规范主动法定公开栏目,将“领导介绍”更名为“领导简介”,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增设了“履职依据”栏目,并在该栏目下分设“上级政策”“市级/本局政策”2个栏目,实现了“上级政策”与“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和“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间并列设置了“政策文件”栏目,为方便群众查询住建领域有关政策,将该栏目链接到了“履职依据”栏目。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局发文件”栏目合并到了“本局政策”栏目。“政策解读”栏目下细化分设了“上级政策解读”、“本局政策解读”栏目,并完善了政策解读信息内容。增设了“人事信息”、“政务服务”“回应关切”栏目,实现了有关栏目之间的链接。
(五)健全监管保障机制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形成良好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实现网站公开信息常态长效精细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改进的方面,一是在信息公开上不够精细,公开内容中时而存在错别词汇;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子栏目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信息平台监管保障技术欠缺,工作中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做到网上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积极健全完善公开栏目,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持续加强信息平台监管保障技术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平台建设维护技术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主动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由申请人填写《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当面、传真、电子邮件、网络、信函及其他形式向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