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平凉市物业管理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拟面向全市征集物业管理领域专家,建立平凉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财务审计、社区治理等与物业管理相关领域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行业动态,在物业管理及相关领域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物业管理、工程、安全、消防、管理、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或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评审、咨询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行业黑名单。
(六)自愿加入专家库,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评审、咨询、培训等工作,并接受市、县(市、区)住建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三、征集程序
(一)申请。有意申报物业管理专家且符合专家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平凉市物业管理专家申请表》(附件),于2026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平凉市物业管理专家申请表(附件),原件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领域工作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批。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核实其业绩、能力、综合素质及资料的真实性,并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报送至市住建局。
(三)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将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入库专家名单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住建局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经市住建局核实异议,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纳入平凉市物业管理专家库名单。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